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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找 于 2009-11-06 11:43:35 发表评论  [回复] IP:119.147.104.★
女方年龄大过男方,就是易出问题!
直言 于 2009-11-06 11:15:37 发表评论  [回复] IP:218.61.8.★
沈永革有什么资格操办陈琳追思会?他是商业炒作,借难发财,无耻之极!
CTT 于 2009-11-05 23:57:02 发表评论  [回复] IP:121.14.234.★
一配一,她已拥二,应知足了!....女人嘛.....
不平 于 2009-11-05 22:39:03 发表评论  [回复] IP:58.215.110.★
前夫无耻之极,真不该抛弃这样痴情的女子,难道一次追思会就能让你的良心少受点谴责吗?????
军军 于 2009-11-05 22:32:34 发表评论  [回复] IP:60.217.241.★
太可惜.我们失去了一位那么好的歌手,由其我是她的歌迷.也很难过。我恨他们二个人.
不平 于 2009-11-05 22:18:24 发表评论  [回复] IP:58.218.205.★
我认为陈琳的死主要是前夫的见异思迁造成的,陈琳是多么地爱前夫啊!可惜前夫那个王八蛋却抛弃了她,吃起了嫩草,并生了小王八,这一切陈琳怎么能承受你的了!嫁给张超峰有一种潇洒走一回的感觉,但心里对前夫的爱无法抹去,争吵是自然的。选择在前夫生日那天死去就是让前夫心灵永无宁日!!!!!!!!!!!!!!!!
某某某 于 2009-11-05 17:39:41 发表评论  [回复] IP:119.147.104.★
感觉就像一次商业策划
蝴蝶 于 2009-11-05 16:47:06 发表评论  [回复] IP:123.235.40.★
怎么好的歌手太可惜了,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于 2009-11-05 15:51:48 发表评论  [回复] IP:60.217.241.★
前夫和现夫都是极品!前夫榨取她的价值后和别人生孩子;现夫看她有钱和她在一起,却不能给她带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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