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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于 2008-03-25 14:31:17 发表评论  [回复] IP:59.175.13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8号文件关于职工退休的年龄认定,即以职工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违反了国家<>第十三条的规定.
网友 于 2007-06-14 12:10:57 发表评论  [回复] IP:211.155.15.★
济南市省府前街拆迁改造张建国徐立军1亿美金装进几个人腰包百姓受涂炭之灾
2007年6月3日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片区的所谓旧城改造工程又上演了一幕真实版的中国式圈地抢劫事件,在这次由徐立军亲自挂帅带领着500多名城管英雄们,不费吹灰之力的就把六户还没有签定拆迁协议的住户强行从自己住了几辈子的房子里抬了出来,其中一位八十六岁的老太太因为从没有见过这种野蛮情境而被当场吓的昏死过去。但就是昏死状态下还是被这些暴徒给拉走了,现在还在医院的重症病房里监护着,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呢?很简单巨大… (详细内容)
网友 于 2007-06-06 11:35:20 发表评论  [回复] IP:58.50.230.★
取消工商管理费
网友 于 2007-04-11 22:32:18 发表评论  [回复] IP:218.0.211.★
你们好.客运出租汽车的经营权的问题.通过行政审批的客运出租汽车的物权是谁的?经营权是否国家的自然资源?
网友 于 2007-04-09 11:40:58 发表评论  [回复] IP:222.212.112.★
对城市私有 出租房屋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部分。但是“改造”却将私产业主(有选举权)的全部私产收归国有,这算什么?
唯一感到欣慰的是《中国人大新闻》、《中国经济时报》、《经济月刊》、《南方周末》等向全世界提到了中国的“经租房”。
网友 于 2007-04-08 09:14:21 发表评论  [回复] IP:124.67.240.★
现在各地都有一个设在纪检委的行风治理办公室,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检查还要向他们请示,否则就是违反纪律,受到批评,难道法律授权给执法部门的权利还要经过行风治理办公室批准吗?不是说法律高于一切吗?有的地区还给外企挂上“免检”牌子,好多企业就是在这种“免检”牌子保护下干着偷税漏税、违反行为,这种种现象必须杜绝,纪检部门要做好执法人员的监督,而不是限制其执法!!!
网友 于 2007-04-08 09:04:36 发表评论  [回复] IP:124.67.240.★
农药管理条例早就该废止了,因为其市场准入条件违反现在法律规定,再者执法者无所待从,为什么不加快修改?
网友 于 2007-04-04 12:12:24 发表评论  [回复] IP:58.100.53.★
反腐败须整治“批文经济”
余丰慧
“批文经济”腐败链一直受到关注,但是打击效果不是太理想。事实上,药监系统发生的严重问题只是冰山一角。土地、建筑、金融监管以及各类证照管理部门等都有可能存在“批文经济”腐败链。在已经查处的一系列商业贿赂案件中,“批文经济”腐败占比很大。这类腐败案件发生的高危人群是,政府有权审批部门中掌握着国家资源分配权力,掌握着各行业、项目、产品准入权力,掌握者各类证照发放权力的部分官员。
解铃还需系铃人,首先,政府部门必须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遵循市场经济法则。能够由市场调节和… (详细内容)
网友 于 2007-03-28 21:54:49 发表评论  [回复] IP:121.233.6.★
建议将除保密需要之外所有的法规规章在某一特定网站(如法制办)公布,一方面方便公民查阅,一方面方便监督执行,再一个就是节约纸张,节约百姓查阅法规规章的成本。
网友 于 2007-03-28 20:33:57 发表评论  [回复] IP:121.233.6.★
建议设置一个网站,把所有的法规规章公布,一方面方便查阅,一方面方便监督,同时也减少了百姓购买法规的成本,减少资源浪费(纸张)。
法规制定后就是要执行的,问题是现在绝大多数人搞不清这些深藏闺中的法规规章。法规规章虽然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但是是要服务于全国人民的,不是要有钱的人购买书本、有权的人私密掌握的,应该利用网络进行普法,当然除了需要保密的东西,只要是在市场上能够购买的、跟普通百姓有关的,就应该开诚布公。
网友 于 2007-03-28 19:46:59 发表评论  [回复] IP:218.14.150.★
希望更加完美无缺.
网友 于 2007-03-28 18:47:02 发表评论  [回复] IP:218.87.192.★
应取消关于针对个体工商户收管理费的规定
网友 于 2007-03-28 16:56:03 发表评论  [回复] IP:61.136.198.★
中国的各类法规性文件太多,太杂,让人无所适从。此次清理应多站在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能带来民生福祉,而不能一味地为行政事业单位扩权,再扩权,把这些僵硬的法律作为制约甚至伤害普通百姓的工作。如果这样,即便清理了,也会将良法变成恶法,让民众极端地不满。
网友 于 2007-03-28 16:39:55 发表评论  [回复] IP:222.81.216.★
请清理一下已经没有合法外衣的“养路费”征收的法规、规章。
网友 于 2007-03-28 16:29:42 发表评论  [回复] IP:218.108.54.★
现在高速公路乱设速度限制,设计120公里/小时的公路,路面良好,车辆不多,非要限速100公里,然后派人在路上暗中拍摄“超速”,收取罚款,这样的执法到底是什么目的?谁可以设置限速?
网友 于 2007-03-28 16:22:36 发表评论  [回复] IP:58.48.130.★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什么说的很好但做起来就那么难哪?还是人治的那一套办法,就是有了再完善的法律规章制度也是白纸一张。
网友 于 2007-03-28 16:01:33 发表评论  [回复] IP:58.19.152.★
应该让每个地区将现行行政法规和规章进行公开展示,便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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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于 2007-03-28 15:49:02 发表评论  [回复] IP:221.203.140.★
清理法规是件好事。但要想政令畅通,必须解除党籍和官职保护。现在党组织和政府部门不受法律制约和监督,很多官员失职渎职领不到实刑。只有党员、官员、百姓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才能政令畅通。----野根草。
网友 于 2007-03-28 14:26:03 发表评论  [回复] IP:202.103.6.★
《劳动法》执行了10多年,有几家国营企业执行了同工同酬,按劳分配,有几个企业依法同劳动者签订了正规的劳动合同。
网友 于 2007-03-28 14:20:36 发表评论  [回复] IP:58.214.252.★
是要清理了。现在地方(省以下)审批事项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是在上面,只有上面的文件清理了,下面的事项才能随之皮去毛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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